菏泽市定陶区农业农村局倡议农用薄膜科学使用与回收,助力绿色发展
摘要:打造“天蓝、地绿、水清、空气清新”的人居环境,一直是我们的愿望和目标,关注家园环保,保护生态环境,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为了坚定不移的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理念,促进农业健康发展,减少白色污染,定陶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宣传、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农用薄膜的科学使用与回收。
一是辨认购买标准地膜。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》(GB13735-2017)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:厚度低于0.01毫米的地膜为不合格产品。大家购买地膜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农资门店,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,索取购销凭证,千万不要只为了省钱,购买三无产品,更不要购买厚度低于0.01毫米的超薄地膜,以免造成经济损失。
二是科学合理使用地膜。对覆膜种植产出效益没有明显增长,正常种植管理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的,建议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地膜。对必须覆膜种植的,要使用强度高、易回收的标准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。
三是及时回收废旧地膜。普通的聚乙烯地膜(PE地膜)是高分子化合物,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,残留在土壤中,会破坏土壤结构,造成土壤污染,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,降低产量。因此大家要及时捡拾农田中的废旧地膜,莫让地膜变“地魔”。
四是监督举报,规范农业生产。根据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规定:“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农用薄膜。”“农用薄膜使用者随意弃置、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用薄膜的,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农用薄膜使用者为个人的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”。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地膜是违法行为。请大家不仅要以实际行动守法,还要对违法行为进行积极监督,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投诉、举报。
科学应用地膜,推动绿色发展;搞好地膜回收,减少残留污染。环境是大家的,健康是自己的,废旧农膜回收,人人有责,人人有利,人人可做,让我们一起积极参与废膜回收利用,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,为子孙后代留一方净土。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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